本网讯 鲁南监察分局严格落实《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采取四项措施,强化防汛工作。
一是深度摸排。对辖区煤矿供电回路情况、备用电源、井口安全出口畅通情况、梯子间完好情况、梯子间深度、应急逃生时间等进行排查分析,提出安全建议3条。
二是执法推动。结合辖区煤矿实际,制定《鲁南见监察分局汛期安全监察10要点》,将煤矿落实上级文件精神、防治水措施落实、应急值守、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供电维护等10方面内容纳入日常监察,严格督促企业落实。
三是重点突查。根据辖区煤矿降雨量实际,对降雨量相对较大的重点矿井开展突查4矿次,查出雨量观测系统数据与实际不符、塌陷区排水不及时等10条问题。
四是加强值守。制定《鲁南监察分局汛期安全“平战结合”应对机制》,值班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发出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通过远程监察督促煤矿按规定停产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