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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安全技术措施

接到矿井发生瓦斯、煤尘爆炸事故警报后,应立即出动。指挥员应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了解灾情,判断灾情的发展趋势,及时果断地做出决定,下达相应救灾命令。
1)指挥员必须了解(询问)的内容
①可能的火源。②爆炸地点及其波及范围。③人员分布及其伤亡情况。④通风情况,如风量大小、风流方向、风门和通风构筑物的损坏情况等。⑤灾区瓦斯情况,如瓦斯浓度、烟雾大小、CO浓度及其流向、温度等。⑥是否发生了火灾。⑦主要通风机的工作情况,如通风机(局扇)是否正常运转。防爆门是否被吹开,通风机房水柱计读数是否有变化等。⑧已经采取的措施。⑨可能的侦察线路。
2)指挥员必须分析判断的内容
①通风系统破坏程度,可根据灾区通风情况和主要通风机房水柱计读值hs的变化情况做出判断。hs 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增大,说明灾区内巷道冒顶,通风系统被堵塞。hs 比正常通风时数值减小,说明灾区风流短路。②是否会产生连续爆炸,若爆炸后产生冒顶,风道被堵塞,风量减少,继续有瓦斯涌出并存有高温热源,则可能产生连续爆炸。③是否会诱发火灾。④可能的影响范围。
3)指挥员协助矿井事故救援指挥部做出相应处置决定:
①切断灾区或可能涉及区域电源及灾区回风线路的电源。②撤出灾区或可能涉及区域人员。③救护队出动的时间,中队、小队及队员数及救灾线路。④参与矿井救灾指挥部,协助制定应急救灾行动方案,安全措施。⑤到达矿井后,按照救灾方案布置救护队抢救遇险人员,侦察灾情、扑灭火灾、恢复通风系统,防止再次爆炸。
4)应急救援要点
①到达事故矿井后,应将各小队陆续派往遇险人员聚集的区域,对其他可能有遇险人员的地点,应派出侦察小队进行寻找。
②为使小队能迅速到达灾区,应考虑选择合适的行进路线。在有多个小队同时到达矿井时,应分别从进风方向和回风方向同时进入灾区。此外,选择行进路线时要考虑路线的长短和前进受阻情况。
③爆炸造成冒顶堵塞巷道,使前进受阻时,先到达该处的救护小队应立即退出,选择其他路线进入灾区。如果没有其他通道进入灾区,该小队应立即着手清除堵塞物。若巷道堵塞严重时应恢复堵塞区以外的通风。
④首先进入灾区的小队,发现有幸存的遇险人员时,应迅速给予急救,并运出灾区。发现确己牺牲的遇难人员时,应标明遇难的位置,并编号挂牌,然后继续前进,待灾区侦察任务全部完成后,再将遇难人员运出灾区或交给后续小队运出灾区。
⑤遇有众多尚有呼吸的遇险人员,无法一时全部救出,又无更多的呼吸器、自救器给遇险人员佩用时,应迅速恢复通风,供给灾区新鲜空气。
⑥爆炸引起的火灾,应立即扑灭。如果火势很大,一时难以扑灭时,应采取措施阻止火势向遇险人员所在地蔓延,待遇险人员全部救出后,再进行灭火工作。
5)高、低浓度瓦斯爆炸处置的区别
⑴低浓度瓦斯爆炸的应急救援
所谓低浓度瓦斯爆炸是指在正常涌出瓦斯的情况下,因微风或无风造成瓦斯积聚到爆炸下限以上,遇火源引起的瓦斯爆炸。其特点是瓦斯有一个积聚的过程。当发生一次瓦斯爆炸后,需一定时间后再会积聚,才可能发生第二次爆炸。爆炸间隔时间的长短取决于绝对瓦斯涌出量和风量。大量瓦斯连续爆炸的案例表明:爆炸间隔时间不一,分布也无规律,有的时间隔几分钟,有的时间隔1—2h,甚至几小时。
①处理低浓度瓦斯爆炸,应尽快恢复灾区通风,利用风流带走涌出的瓦斯,不让瓦斯浓度达到爆炸界限。老通风系统破坏严重(如多处风门被摧毁、冒顶堵塞严重),一时无法恢复时,应千方百计查明灾区内是否存在火源。无火源存在时应集中力量抢救人员,然后在严密监视瓦斯情况下,逐步恢复通风。若有火源存在,则就根据火源位置,火势大小,灾区通风情况和瓦斯情况,慎重决定灭火方案。
②对低浓度瓦斯爆炸引起的采煤面火源,如果行动迅速,灭火器材充足,火势不大时,可利用灭火器材或水进行直接灭火。当火源为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燃烧,灭火时要注意严防把火苗赶到采空区内,以免发生瓦斯爆炸。上隅角的瓦斯燃烧的灭火工作,危险性较大,因为瓦斯燃烧时的火源可能在巷道上部到处乱窜,甚至进入采空区内,引起采空区瓦斯燃烧或爆炸。当灭火器材干粉灭火器和水量不足、瓦斯涌出量较大时,要在短时间内扑灭上隅角的瓦斯燃烧是相当不易和危险的。最安全有效的方法是果断封闭采煤工作面。如果火源在采煤工作面回风巷,灭火时要防止工作面和采空区大量瓦斯涌出和流经火源,引起二次爆炸。对于供氧充足的火源(如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或采煤工作面入口附近的火源)且为低浓度的瓦斯爆炸,惟一有效措施就是果断封闭灾区,断绝供氧避免引起再次爆炸,扩大灾情。
③掘进巷道发生低浓度瓦斯爆炸后,除造成人员伤害之外,还会造成灾区影响范围内巷道垮落,通风设施和通风设备破坏,引燃全风压通风的巷道内不阻燃输送带、电缆等。在掘进通风停止的情况下,一般而言(正常涌出瓦斯),瓦斯爆炸只发一次,即使爆炸后掘进巷道内有火源出现(爆炸后高温引燃遇难者衣服、不阻燃风筒或其它易燃物),其存在的时间也是短暂的,这是因为供风停止,巷道中氧浓度很低所致。同理,即使巷道中瓦斯再次积聚,也不具备爆炸的条件。如果掘进巷道与老巷或采空区之间存在漏风通道,或局部通风机仍在供风,同时存在阻燃火源或者爆炸火源为巷道中高冒处的火点,就存在有二次爆炸的可能。
④处理掘进巷道的瓦斯爆炸时,在专人严密监测(视)瓦斯情况下,全力以赴抢救遇险遇难人员,扑灭或杜绝火源,防止再次爆炸,清理堵塞物,处理冒顶区,在确定灾区无火源时,及时恢复灾区通风(启动局部通风机);如不能确认灾区内有无火源,应慎重考虑是否启动局部通风机,以免再次爆炸。
⑤掘进巷道发生瓦斯爆炸后,若出现火源,如果易于直接灭火,可利用灭火器材和灭火设备,及时扑灭,但要时刻注意瓦斯情况,并防止水煤气爆炸伤人。灭火后,还需认真清查有无阴燃火源。若火势很大。或火源点较多,尤其是该巷道与老巷、采空区沟通、短时间内不能扑灭火源,或灭火时存在二次爆炸危险,应指派救护队集中力量迅速抢救人员,再按独头巷道火灾事故处理方法采取相应措施(如封闭爆炸巷道)进行处理。对爆炸后产生的外围明火(全风压通风巷道中输送带、电缆等的燃烧),应首先防止火势蔓延,然后扑灭。若爆炸后,引燃距爆源较近盲巷中的瓦斯,要采取慎之又慎的方法处理(如及时封闭巷道),避免盲巷中瓦斯爆炸。
⑵高浓度瓦斯爆炸的应急救援
高浓度瓦斯爆炸是指瓦斯喷出或煤与瓦斯突出后,高浓度瓦斯被风流稀释到爆炸界限以内引起的瓦斯爆炸。其特点是在第一次瓦斯爆炸后,灾区内仍存在大量高浓度瓦斯,这些瓦斯经风流冲淡后遇火源即可再次爆炸。处理这类瓦斯爆炸应该首先查明灾区内有无火源。若有火源存在,严禁启动局部通风机供风,否则,风流既冲淡了高浓度的瓦斯,又提供了瓦斯爆炸所需的氧气。此时,应在不供风的条件下集中力量救人和灭火,无法灭火或灭火无效时,应及时予以封闭。若无火源,则在集中力量救人后,按排放瓦斯的要求处理积存的瓦斯,封、堵、排后加强通风。
注意事项
一、灾区侦察
1.救灾基本配备
进入灾区侦察或作业的人员不得少于6人,进入前必须检查氧气呼吸器是否完好,并应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小队必须携带备用全面罩氧气呼吸器1台和压力不得低于18Mpa的备用氧气瓶2个,以及氧气呼吸器工具和装有配件的备件袋。
2.救灾要求及注意事项
2.1矿山救护队指挥员应亲自组织和参加侦察工作,在布置侦察任务时,必须向所有人员说明了解的各种情况,应做到侦察任务清楚,行进路线明确,小队的行进方向、时间应标在图纸上。
2.2遇有高温、冒顶、爆炸、水淹危险的区域,指挥员只有在救人的情况下,经请示救援指挥部同意后,才有权决定小队进入,而且必须要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小队在灾区的安全。在地面指挥工作的救护指挥员应轮流值班和下井了解情况,并不断地与井下工作小队、井上、井下基地及后勤服务部门联系,以便在事故处理工作中能合理安排,统一指挥。
2. 3在井下行进时,救护队员要检测井下各种气体情况并评估现场条件。要寻找遇险者的线索。在前进时,应将所有发现的情况记录在图上并报告井下基地。
2. 4在侦察时,牢记救护队员的安全是第一位的,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冒险前进或作业。
2. 5队长应根据环境和工作任务,决定救护队每次休息的时间、地点和返回井下基地的时间。
2.6进入灾区前,应切断电源。如瓦斯引起火灾,则应考虑切断电源后可能引起工作面瓦斯聚积,再次爆炸。
2.7进入灾区工作,不应轻易改变通风系统,以防引起风流变化,发生意外事故。如果改变通风系统,则应在风流稳定后再进入灾区工作。
2.8进入灾区后,必须随时检查瓦斯和其他气体的浓度,掌握各种气体浓度变化情况,采取措施防止瓦斯连续爆炸。在有爆炸危险时,严禁进入灾区,待采取措施确认没有爆炸危险后,方可进入灾区工作。
2.9在有明火时,要严格控制风速,不使煤尘飞扬,人员行进时,行动要缓慢,以防扬起煤尘,引起爆炸。
2.10穿过支架被破坏地区的冒顶堵塞区时,应架好临时支架,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往返时的安全。通过支护不好的地点时,队员要保持一定的距离按顺序通过。
2.11进入灾区,应使用灾区电话,并随时向井下基地和指挥部联系,并设立待机小队,只有在紧急救人的情况下,才可不设。
2.12进入灾区行动要谨慎,以防止碰撞产生火花引起爆炸。
2. 13前进与撤退
1)前进和全面侦察:在灾区前进时,尽量不要进入被破坏的巷道而应停留在进风口。在前进时进行“全面侦察”要做到有巷必查,并签字留名。
2)前进的顺序:当救护队在井下前进时,队长总在最前面,救护队其他队员在其后,救护队长要比其他队员先进入未侦察的区域,检查顶板和巷帮的情况。在队长没有进入的未侦察区域,不允许其他队员进入。副队长居后,观察行进中所有队员的情况,如果有人有问题时,副队长应该马上命令救护队侦察停止。
3)前进的速度:在救护队前进的过程中,队长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救护队的步伐,如在视线不清、有障碍的地方或倾斜的地段、救护队带有重设备或伤员时应缓慢前进。
4)在烟雾中前进:按《矿山救护规程》第10.1.1.1.16条规定巷道烟雾弥漫能见度小于1m时,严禁救护队进入侦察或作业,需采取措施,提高能见度后方可进入。
5)通过通风设施:队伍在前进的过程中,有时需要判定风门、风墙或人员要通过该设施的另一侧的情况,或者必须通过它们,这些工作一般情况下应在得到指挥中心的命令后才执行。在通过通风设施之前救护队首先应该通过触摸感觉它的热度和观看是否有烟雾,在判断这些门或墙的进风侧应先修筑一个临时风墙。这样做是为了确保在打开风墙时可以提供一个密闭室空间,不会造成空气混合和改变原来的通风状态。
6)做路标:在救护队前进时,一直拖在后面的探险绳上会标记着在矿井中的路线。队长或副队长用粉笔在重要的地点做标记。做法如下:在救护队行进的过程中,队长或副队长在每一个改变前进方向的交叉口的边帮上画箭头。箭头所指的方向是井下基地的方向。在救护队返回井下基地时,队长或副队长在每个箭头上划上一个X,表示救护队经过了这点。
7)标记侦察过的区域:在前进时,队长还要标记侦察的区域,在以下要点标记日期:工作面、入口、联络横巷和有垮落物而不通的路、障碍物、风墙以及其他阻止救护队前进的要点。
8)察看和测试顶板和巷帮情况:在进入该区域侦察之前,队长要先察看和测试顶板,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9)返回: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返回,当遇有队员装备仪器出现故障、有可能爆炸的气体、不能扑火的火情、或突水、遇到无法绕过的但又非常危险的顶板巷道等特殊情况时,队长可命令立即返回。
2.14救援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山救护规程》及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2.15服从矿井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与命令,在有其它救援力量参与救灾时,要相互协调、合作。
2.2报告
在报告中,一定要包括所有的重要情况、材料和在侦察过程中遇到的各种迹象。
1)小队及每一个队员的情况、小队位置。
2)通风设施和局部通风机情况。如果它们被破坏,应详细报告它们被破坏的类型和程度。同时,如果风墙被摧毁,应确定它们被摧毁的方向。
3)火灾、爆炸或其他情况造成的损坏。如果遇到燃烧的皮带,应报告它们的地点和大小(现场燃烧状况)。
4)顶板和巷帮以及气体情况。如果遇到烟雾或矿井水也应该报告。
5)遇到工具、材料和其他设备的位置。当报告电器设备时,应说明是开还是关的状态。如果找到遇险、遇难者应立即向基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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