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现场处置方案(尾矿库的治理) 尾矿库维护管理:& nbsp;& nbsp& nbsp& nbsp尾矿库是边建设边生产的工业设施,其维护管理过程既是生产管理过程,也是尾矿库加高的建设过程。因此,尾矿库的维护和管理具有特殊的意义。 尾矿管理部门既是生产机构,也是施工机构。 尾矿库维护管理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尾矿库生产运行的客观规律和设计要求,组织尾矿库的筑坝、尾矿的正常排放、尾矿澄清水的回收以及尾矿库设施的检查和维护。 (1)尾矿坝排尾和排尾过程都是尾矿坝加高的施工过程,相互联系,密切相关。 尾矿排放堆场的筑坝方法决定了尾矿的放矿方法和放矿位置。 一坝式尾矿库放矿灵活,可以分散也可以集中,放矿位置可以是尾矿水澄清区以外的任何位置。 上游堆石坝尾矿库一般采用坝前分散放矿。除冻结期冰下集中放矿或岩溶地区尾矿库周围放矿外,不允许在任何位置放矿,也不能集中放矿。 中下游筑坝尾矿库一般采用水力旋流器分级放矿,旋流器沉砂筑坝,溢流入坝。 为保证大坝所需的水力旋流器沉砂量,矿石不得无故不经水力旋流器分级直接排入大坝。 对于高浓度坝和高浓度放矿,与中低浓度相比有明显的区别,如放矿口大小和间距需要改变,沉积滩纵坡变陡,粗细尾矿分布规律会发生变化。这些都需要通过实验和生产实践积累经验,逐步解决放矿中的新问题。 尾矿排放应注意以下问题:(1)保持均匀放矿,使尾矿沉积滩均匀上升;(2)放矿时,子堤上游坡脚不应出现集中浆流和旋流,以免冲刷。 遇到这种情况,应移动放矿口的矿浆落点,或用尾矿堆消除这种水流,或用草袋保护护坡脚;(3)在冰冻季节,应采用仓内冰下集中放矿;(4)尾矿排放过程中,应避免泥沙滩上出现大面积细粒尾矿和泥层。 生产过程中遇到含泥量大的细粒尾矿短期波动时,应在尾矿库放矿。在放矿过程中,在后两个放矿口的尾矿过细的情况下,应将该放矿口的尾矿接至尾矿库排放。 b尾矿坝——堆坝是尾矿库生产管理中工作量较大的施工内容,其质量关系到尾矿库的安全。因此,原则上应按设计规定的堆坝方法及相关操作规程进行堆坝。 (1)应与设计部门密切合作,不断总结筑坝经验,不断探索和创造新的筑坝技术。 (2)在筑坝过程中,应按设计坡度和设计平台宽度筑坝。未经设计同意,不得任意改变陡坡,也不得缓坡或在坝坡上留宽平台。 (3)为保证大坝的良好质量,原则上大坝应采用粗粒尾矿填筑。当原尾砂含泥量波动过大时,应暂时停坝,此时的尾砂应送至尾矿库排放,待尾砂粒度正常后继续停坝。 冰冻季节不宜筑坝。 如果不采用水力冲积坝,必须分层夯实。 (4)堆积坝坝顶应保持均匀上升,每个坝端不应有缺口或低高程段。 (5)如果沉积滩(包括两侧的天然冲沟)有独立的积水区,应及时放矿充填。 (6)尾矿坝改为废石坝或需要废石压坡时,要求废石部分有足够的基础宽度,不允许以堆积边坡为基础。基础宽度应通过稳定计算确定。 堆放废石时,应自下而上从初始坝坡坡脚开始逐步堆放,不允许在堆放的坝顶或边坡的坡道上自上而下翻转废石。 (7)堆积坝堆积成段后,应及时进行护坡,并修复排水沟。 (8)尾矿库堆放至设计最终堆放标高后,应进行后处理设计。如果没有取得设计部门的加高设计,不允许继续加高。 (2)控水水量是影响尾矿库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关键因素之一,必须适当控制。 这里的水包括地下水和地表水。 a地表水的控制尾矿库地表水有三个来源:尾矿浆带来的尾矿水、周边地区渗入尾矿库的地下水和自然降水。 如前所述,尾矿库堆积边坡和两坝肩的地表水通过坝坡和坝肩排水沟排出坝外,其余的水汇集在尾矿库内形成积水区,积水区的水位称为池水位(或水库水位)。控制尾矿库水位是尾矿库地表水控制的主要内容。 (1)首先要保证尾矿库的排洪排水系统,为尾矿库水位控制创造有利条件。 (2)尾矿库的最低水位(控制水位)应满足尾矿水澄清的要求。在满足澄清距离的条件下,降低尾矿库水位有利于尾矿库的稳定和防洪。 (3)尾矿库水位与沉淀池坡顶高程的高差应满足回水蓄水深度、调洪深度和安全超高的要求,安全超高对应的沉淀池长度应满足最小沉淀池长度的要求。 必须保证各个时期的调洪深度和安全超高(或沉积滩最小长度),其他任何矛盾都要服从这个要求。 (4)尾矿库的最高洪水位应满足堆积坝稳定的要求,即淤积滩的最小长度。最高洪水位时沉积海滩的长度应大于或等于沉积海滩的最小长度;否则,应降低控制水位或增加泄洪能力。 B尾矿库汛期是尾矿库地表水控制的关键时期。如果这一时期尾矿库水位控制不当,洪水有可能造成淹没和溃坝。 所以每年汛期前,要做好汛期准备,检查泄洪情况。 汛期准备包括物资、材料、器具等的准备。防汛抢险所需,并编制防汛抢险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一旦发现险情,可以随时取用物资和器具,劳动力可以立即投入,随时有人组织,避免失去抢险战士。 汛期前的洪水检查也是洪水准备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洪水校核可靠并实现,则在正常情况下实现安全度汛或减少危险是可能的。 因此,汛前查汛是一个重要环节。 汛前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在已建成泄水建筑物泄流能力的情况下,检查调洪水库的库容、安全超高、泥沙滩长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洪水校核可按以下步骤进行(见下图):(1)测量汛期前泥沙滩顶最低高程H1(相当于图中Hm)和汛期前尾矿库水位H3(相当于图中HK)。(2)确定H2最高允许洪水位。H2 = H1-e(1)e & mdash;& mdash& mdash安全超高防洪应在规范中确定。 (3)测量H2对应的泥沙海滩长度L1,取泥沙海滩上L1的最小值,该值应大于或等于设计提出的最小泥沙海滩长度要求,否则应减小H2以满足该要求。 (4)测量尾矿库中H2和H3的相应区域S2和S3。(5)计算防洪库容VT。(6)判断实际蓄洪能力VT是否满足设计蓄洪能力VP: VT&ge的要求;如果VP不符合这一要求,则应降低H3以符合要求。 如果降低H3后仍不能满足澄清距离要求,请联系设计部门并采取其他措施。 (7)对于在汛期需要蓄水回水的尾矿库,应加上回水库容VP进行判断。 c地下水的控制这里所说的地下水主要是指尾矿库的渗水。 (1)中小型尾矿库和堆积坝,除按设计浸润线外,浸润线不应逸出坝坡。如果有,应观察水量和水质,以判断其渗透稳定性。一般水质清澈的都是正常稳定渗流。如果水质浑浊,说明发生了渗透破坏。此时宜降低尾矿库水位,并立即用滤料或滤布覆盖,加适当压重。 如果出现渗水突变,应分析原因,加强观察。 更彻底的办法是采取措施减少水,使其不会在坝坡上逃逸。 (2)对于大型尾矿库和地震地区的尾矿库,为满足堆积坝的稳定性要求,要求浸润线应埋于一定深度。该尾矿库浸润线应定期观测,并控制在设计提出的控制浸润线以下。 如果实测浸润线高于控制浸润线,分析原因,联系设计部门,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进行处理。 (3)尾矿库监测是了解尾矿库运行情况的重要手段,也是尾矿库安全的一项指标,因此尾矿库监测是尾矿库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有观测设施的尾矿库,应充分利用这些设施加强观测。首先,我们应该组织一个监测小组,并制定专门的监测制度和操作程序,定期观察。 观测结果应及时整理、分析和归档,观测资料应不断积累。 没有观测设施的尾矿库应创造条件设置观测设施,或采取简易措施加强观测。 对尾矿库进行巡回检查是及时发现尾矿库异常情况的重要途径。 应纳入尾矿库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检查内容包括:尾矿库边坡是否有变形和异常;排水结构是否畅通;排水设施的水量、水质是否有异常变化;尾矿排放是否正常,有无漏矿,矿浆流是否冲刷;回水水质是否符合要求等。 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如果无法处理,应立即报告,以便采取进一步措施。 (四)尾矿库维护尾矿库维护是尾矿库管理基本任务的一部分。 每年汛期和融冰期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检查分析,列出养护项目和补充措施,安排养护计划,按时完成。 如有地震预报,要组织设计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尾矿库抗震方案,并及时实施。 对平时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如填好塌陷的坑、沟,修复排水设施,清除排水设施内的淤泥等。 (五)尾矿库事故及其处理措施尾矿库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异常情况和事故。对于这些现象,必要时应先采取应急措施,再分析原因,确定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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