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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辐射防护学会专题研讨《核安全法(草案)》

中国辐射防护学会专题研讨《核安全法(草案)》

《核安全法(草案)》在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并一审通过后,首次公开征求意见。12月6日,中国辐射防护学会组织相关院士专家,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草案)》研讨会,围绕我国核安全工作的实际需求,深入开展交流讨论。

会上,院士和专家们就草案文本中的八十六条法规逐条进行认真探讨,对核设施与核材料安全、核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监督检查和法律责任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建议。

专家们一致认为,核安全法作为核领域安全管理的顶层法律,对核安全工作有着重大意义。核安全法的尽早出台,将有利于强化核安全监管工作,增进社会公众对核安全的了解和信心,促进我国核安全国际合作。

中国辐射防护学会名誉理事长潘自强院士、国家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监管一司副司长赵永康,以及来自国家核安全局、中国辐射防护学会、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海军核化安全研究所、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国家环保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等单位的19位专家参加了会议。(中国辐射防护学会秘书处)
 
 
 
 

 关键词:核电核辐射核安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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