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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

期货百科知识: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

远期合约和期货合约:期货合约与远期合约不同的是,期货合约通常在交易所进行交易,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订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某一特定数量和质量的实物商品或金融资产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合约和远期合约的定义:

1、远期合约:远期合约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数量和质量的金融资产或实物商品的安排。相应的,现货合约则是在当前以一定价格购买或者出售一项资产的安排。远期合约的交易在柜台市场上进行,远期合约通常用来对冲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远期合约中的买方(也称多方)承诺在未来某特定日期、以某特定价格购买合约的标的资产,称为持有多头头寸或简称多头;合约的卖方(也称空方)承诺在该日期以该价格出售该标的资产,称为持有空头头寸或简称空头。远期合约中的价格称为交割价格,在合约订立时,交割价格的确定恰好使得远期合约对于多空双方的价值均为零。因此,订立远期合约时不论持有多头还是空头,都不需要向对方支付费用。

远期合约在某特定时刻的远期价格是指在假定合约是在该时刻订立的情况下,该远期合约所确定的交割价格。

远期合约的远期价格通常取决于到期日的长短。

2、期货合约:与远期合约类似,期货合约也是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特定时间、以某一特定价格、买卖某一特定数量和质量的金融资产或实物商品的安排。但是,与远期合约不同的是,期货合约通常在交易所进行交易,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订的、规定在将来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交割某一特定数量和质量的实物商品或金融资产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条款一般包括交易数量和单位条款、质量和等级条款、交割地点条款、交割期条款、最小变动价位条款、每日价格最大波动幅度限制条款、最后交易日条款。

期货交易的全过程可以概括为建仓、持仓、平仓或实物交割。建仓也叫开仓,是指交易者新买入或新卖出一定数量的期货合约,在期货市场上,买入或卖出一份期货合约相当于签署了一份远期交割合同。一般情况下,进行实物交割的是少数,大部分交易者一般都在最后交易日结束之前择机将买入的期货合约卖出,或将卖出的期货合约买回,即通过一笔数量相等、方向相反的期货交易来冲销原有的期货合约,以此了解期货交易,解除到期进行实物交割的义务,这种买回已卖出合约,或者卖出已买回合约的行为称为平仓。建仓后尚未平仓的合约称为持仓。交易者建仓之后可以选择两种方式了结期货合约:要么择机平仓、要么保留到最后交易日并进行实物交割;在期货交易建仓时,买入所持有的头寸称为多头,卖出所持有的称为空头。期货交易分为两大类,商品期货和金融期货。金融期货不存在质量问题,交割也大都采用差价结算方式的现金交割方式。目前我国禁止金融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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