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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惠安县出台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试行方案

近日,福建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惠安县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措施方案(试行)》,对全县范围内合法利用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不含光伏建筑一体化工程)提出明确管理要求。

1、根据国家能源局<<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发新能规[2025〕7号)第十七条之规定,建设场所必须合法合规,手续齐全,产权清晰。

2、项目建设应与周边建筑物、景观(风貌)相协调。

3、严禁以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为由,对光伏板下方空间进行围合,在楼顶和平台搭建采光房、钢棚等违法违章建筑。

4、严禁以建设分布式屋顶光伏项目为由非法占用宅基地、公共空间以及各类零散用地资源。

原文如下:


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惠安县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措施方案》的通知_01.jpg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惠安县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措施方案》的通知_02.jpg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惠安县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措施方案》的通知_03.jpg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惠安县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措施方案》的通知_04.jpg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惠安县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措施方案》的通知_05.jpg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惠安县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措施方案》的通知_06.jpg惠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等6部门关于印发《惠安县规范分布式光伏管理措施方案》的通知_07.jpg

原标题:惠安县规范分布式光伏项目管理措施方案(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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