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监察执法绩效考核工作,分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自查自评工作。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求全体监察人员充分认识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性,认真落实省局《关于做好 2020 年度监察执法绩效自查自评的通知》要求,熟练掌握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加/扣分事项、方法及步骤。紧密围绕各自职责,对考核的内容明确责任人,分工准备有关材料,认真开展自查自评,为有效完成年度考核奠定基础。
二是突出重点、抓好总结。突出事故防范、监察执法、信息化应用、联合执法、工作创新等重点考核内容,对照具体考核标准和年初各项目标任务,明确责任,逐条梳理、逐项落实,通过严格自查自评,找准工作差距,分析问题原因,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
三是实事求是、保证质量。坚持考评工作实事求是、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既确保自查自评高质量完成,又要妥善处理好年度考核与日常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