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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宿州连续三年环保“零处罚”助力绿水青山建设

华电宿州连续三年环保“零处罚”助力绿水青山建设

    近日,宿州市环保局、市场管理局一行到宿州发电公司开展环保电价联合专项检查。

  在专项检查会议上,检查组首先对环保电价定义进行解读,指出:“国家为补偿燃煤电力企业推进环保改造,在2014年推出了环保电价及监管办法,目的是用经济杠杆鼓励电厂建设和改造环保设施。如果发现某些小时均值达不到环保电价标准,而排放日均值又没有达到环保部门处罚的程度,那么,物价部门将收回超标时段的电价款。”同时,对检查工作流程进行明确,检查组成员依法出示《检查通知书》及行政执法证件。公司按照检查要求,如实提供环保电费结算单、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自动监控设备异常报告表等相关文件,并进行现场笔录。

  一直以来,华电宿州公司高度重视环保工作。自2018年起,公司在做好脱硫、脱硝、除尘和CEMS环保设施运维的基础上,靶向攻关启停机低负荷时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浓度指标调控难题。经过反复试验探索,通过严格控制开机时段喷氨时间,强化现场管控等有效措施,2020年公司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实现100%达标排放,其中包含机组启停机时段。

  同时,该公司深入研读国家政策,充分发挥国家发改委和环境保护部下发的《发改价格2014【536】号文》中第十五条规定“因发电机组启机导致脱硝、脱硫、除尘设施退出,或机组低负荷导致脱硝设施退出并致污染物浓度超过限值,CEMS因故障不能及时采集和传输数据以及其他不可抗的客观原因,导致环保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情况,应没收时段环保电价,但可免于罚款”之规定,积极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宿州市市场监管局沟通汇报,消除环保指标超1及以上时段的环保罚款,实现环保零处罚。

  后续,华电宿州公司将继续以新发展理念为导向,以创新为驱动,深入节能降耗,积极探索绿色、低碳、清洁的生产发展方式,为宿州高质量发展贡献国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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