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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湖北电力董事长肖黎春:新能源消纳需要超前谋划

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湖北电力董事长肖黎春:新能源消纳需要超前谋划

3月1日,《国家电网公司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方案》发布,如何实现该方案在湖北更好地落地?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肖黎春对此进行了表示。

据了解,“十四五”期间,加快发展新能源是持续优化湖北省能源结构、保障能源供应安全、转变能源生产和消费方式、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战略措施。肖黎春指出,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亟待超前研究谋划新能源消纳工作,在全社会形成新能源消纳合力,避免出现弃风弃光现象,促进电力结构调整,最大限度以清洁和绿色方式保障电力充足供应。

他建议,构建统筹协调的规划体系,由政府主导制定能源行业促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路线图,强化顶层设计,明确新能源发展的总体方案和具体措施;提升新能源消纳技术水平;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源网荷储一体化”研究,推动电力系统各环节技术水平升级;发挥政策和市场导向作用,一方面完善新能源消纳机制,另一方面加快建设全国范围的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充分发挥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

下一步,国网湖北电力将着力提升重要断面输送能力,加快推进500千伏汉水输变电工程、道鄢双回220千伏线路改造、编钟500千伏第3台主变扩建等工程;加强随州、黄冈、十堰、襄阳、孝感北部、荆门、恩施、宜昌等新能源资源禀赋较好地区的配套电网建设。

对于部分城区公共充电站无序发展、高速公路充换电设施运营较为艰难、住宅小区充电桩建设落地难等问题,肖黎春表示,应推动公共充电设施有序发展,建议由国家能源部门牵头,建立“省级统筹指导、地市具体实施”的布局规划责任体系,地市政府以区县为基本单位编制公共充换电设施布局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控制性详细规划。

同时,支持高速公路充电站建设和运营,建议由国家交通部门主导,加快制、修订高速公路服务区相关设计标准与建设管理规范,将充换电设施纳入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套基础设施范围,对高速服务区充电站建设运营给予专项补贴,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高速充换电设施建设。推动住宅小区充电桩“统建统管”,建议落实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主体责任,鼓励由社会运营商开展住宅小区充电桩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建设改造、统一运营运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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