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煤安中心>煤安资讯>国家安监总局要求6月底煤矿建好"方舟"

国家安监总局要求6月底煤矿建好"方舟"

  国家安监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近日发出通知,重申了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建设任务,要求所有煤矿必须确保按原计划6月底前完成。

  煤矿井下紧急避险系统被业内称为煤矿井下“方舟”,201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提出,煤矿和非煤矿山要制定和实施生产技术装备标准,安装监测监控系统、井下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和通信联络系统等技术装备,并于3年之内完成。

  通知强调,依照国家安监总局近年制定的相关规定,煤矿建设井下紧急避险系统应当按照科学合理、因地制宜、安全实用的原则,优先建设避难硐室;避难硐室应当优先选择专用钻孔、专用管路供氧(风)等方式,为避险人员提供可靠的生存保障;采用井下压风管路作为避难硐室专用管路供风的,应当对压风系统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防止灾变时压风系统被破坏。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钢贸行业“流行语”折射出钢贸商心态

上一篇:电煤价格走势尚不明晰联营正在成为新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