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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拟将电力煤炭项目审批权下放地方

  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要求,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正在研究简政放权、下放投资审批事项。记者获悉,能源局拟下放电力、煤炭项目审批权,将火电单机60万千瓦以下、煤炭新增产能120万吨/年以下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地方。此举有望为一直收紧的产业政策松绑,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寻租空间。

  不过,下放煤矿、电力项目审批权限并不意味着地方可以自行组织生产,煤电产业政策已经设置了最低门槛。根据《煤炭产业政策》(修订稿),国家逐步提高煤矿企业最低规模标准,鼓励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提高煤炭产业集中度。

  日前,国家能源局、煤监局下发通知,今年计划将淘汰煤矿1256处,淘汰落后产能6418万吨。电力也面临“上大压小”、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要求。

  “在下放60万千瓦电力机组核准权前,地方政府基本上没有火电项目审批权,除非单设小电厂。但在电力结构调整、资源供需宽松的条件下,下放审批对于火电投资的刺激预计不会明显。”一位五大电力企业人士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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