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庄煤矿井下水害事故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作者:李胜乐 发布时间:2013年6月21日
井下水害事故是煤矿安全生产老生常谈的话题,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决遏制重大水害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的人身安全,临矿集团田庄煤矿根据矿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了井下水害事故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的原则。
以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设备、设施和手段;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2、统一指挥原则。
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现场抢险救灾指挥部的具体指挥下开展。
3、自救互救原则。
水害事故发生初期,事故应按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置计划》积极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防止事故扩大。
4、安全抢救原则。
在事故抢救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严防抢救过程中发生事故。
田庄煤矿一直秉承着“安全就是最大的效益”的观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推进煤矿安全生产科技进步,以构建和谐平安田庄煤矿。
单位:山东能源临矿集团田庄煤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