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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焦煤、焦炭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通知

关于征集焦煤、焦炭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通知

关于征集焦煤、焦炭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1〕363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服务于焦煤、焦炭产业,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现公开征集焦煤、焦炭期货指定交割仓库。


一、征集地域范围:山西省、河北省、山东省、江苏省、天津市等交割区域内的仓库,焦煤和焦炭生产企业法人及贸易企业法人。


二、具体条件及申报材料请参照《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管理工作办法》(大商所网站首页-业务/服务-业务指引-工业品交割业务指引-交割仓库管理-管理制度汇总)第二章。


欢迎符合条件且愿意开展焦煤、焦炭期货交割业务的企业,将申请材料寄(送)大商所,大商所将根据材料和考察情况,择优选用。


联系人:栾女士 0411-84808746


侯先生 0411-84808508


地址:大连市会展路129号大连商品交易所工业品事业部


邮编:116023


传真:0411-84808880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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