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鲁东监察分局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的通知》(矿安〔2021〕113号)要求,对辖区14处煤矿进行溃水溃砂风险研判。
一是要求煤矿企业全面自查。全面查清提高开采上限工作面、开采导通地面产生裂缝、开采导通地表水、开采导通老窑积水、开采导通上覆强含水层等5个方面的问题,为全面排查溃水溃砂风险打下基础。
二是重点关注郭屯煤矿2303综放工作面提高开采上限研究工作。要求临矿集团和郭屯煤矿组织安全开采可行性论证,严格按设计要求采取留保护煤柱、限制采高等措施,确保安全回采。
三是建立完善辖区采煤工作面浅表开采风险分析研判台账。对矿井初步设计规定的开采上限标高、采煤工作面顶板标高、导水裂隙带发育高度、第四系含水层底界标高等基础数据,持续跟踪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预警提醒,严防发生溃水溃砂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