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辖区煤矿强化安全培训教育,鲁东分局在辖区煤矿进行安全监察执法时,坚持“逢查必考”,本着“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实现“以考促学、学以致用”目的。
考试内容做到“四个充分考虑”,切实激发煤矿职工自主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一是充分考虑不同矿井之间灾害类型、重大风险、关键环节的不同等;二是充分考虑同一矿井在不同季节、不同时段、不同区域面临的安全管理侧重点;三是充分考虑各层级岗位不同、责任不同,针对矿级领导、专业负责人、区队长、特殊岗位人员、一线普通职工等,采取不同试题;四是充分考虑专业保安作用,分专业组织考试,主要考查专业技术、专业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随着活动的开展,辖区各煤矿考试成绩总体呈逐步提高趋势。通过考试促进了学习,提高了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进一步压实了煤矿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有效促进了辖区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