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后,鲁中分局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要求煤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尊法、守法,尤其是学习安全生产法修改变动内容,确保各项规定落实落地。在开展法律宣贯同时,分局对小港煤矿、赵官煤矿两处煤矿监察执法,对检查发现的所有事故隐患责令消除,并实施行政罚款,共发现问题30条,行政罚款45.5万元。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推动新《安全生产法》贯彻落实过程中,鲁中分局以对事故隐患“零容忍”的态度,持续加大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屡查屡犯、屡罚屡不改”难题,以实际行动捍卫法律尊严,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切实保护广大矿工生命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