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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煤矿安全监察站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做好四季度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持续保持辖区煤矿安全状况的良好态势,忻州监察站采取“五项措施”扎实做好四季度煤矿安全监察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煤矿瓦斯和防灭火专项监察。重点是监察高瓦斯、开采容易自燃煤层和自燃煤层的矿井,坚持与执法计划相结合。对于发现的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查处;对于存在重大隐患仍组织生产的,要开展联合惩戒,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公开曝光公示。

二是持续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普查对象是正常生产建设的矿井,坚持与执法计划相结合,督促煤矿企业及所属煤矿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对煤矿采空区、废弃老窑(井筒)、封闭不良钻孔、井下火区等进行普查,落实隐蔽致灾因素治理措施,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

三是强化风险研判,实施精准监察。对灾害重、风险高、管理差、安全保障能力低的矿井,每周、每月对下周、下月监察的矿井加强风险研判,找出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实施精准监察,有效化解重大风险,坚决防范重大事故发生。

四是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对存在“五假五超三瞒三不”的矿井;对群众举报的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并启动重大隐患调查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是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每个阶段是否有安排、有检查、有考核,是否健全了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是否在由政府部门执法抓安全向企业自主排查隐患的转变上取得了明显成效,要通过安全生产大排查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达到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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