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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市场化改革后第二次煤电市场交易价上浮19.95%

江苏市场化改革后第二次煤电市场交易价上浮19.95%

江苏省发改委消息,10月25日,江苏组织开展了11月份月度集中竞价,54家发电企业、88家售电公司及95家电力用户参与交易。


据悉,本次交易共成交108.69亿千瓦时,成交价格0.469元/千瓦时,达到了基准电价上浮20%的上限,这是继10月15日江苏组织煤电价格改革第一次交易后的再次交易。


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并于10月15日实施。


实施当天,为疏导燃煤发电企业因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带来的成本倒挂、严重亏损情况,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切实保障江苏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江苏省就调整了相关规则和价格上浮20%的幅度(最高价469.2元/兆瓦时),组织开展了10月中旬月内挂牌交易。


首次交易共有44家发电企业、69家售电公司及72家一类用户参与月内挂牌交易申报。经过调度部门安全校核,最终成交294笔,成交电量19.98亿千瓦时,成交均价468.97元/兆瓦时。江苏省煤电基准价为391元/兆瓦时,此次成交价据基准价上浮了19.94%。


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10月25日江苏完成的第二次煤电市场交易价格较基准价涨幅达19.95%,在第一次成交价上浮19.94%的基础上略有扩大。


江苏省发改委指出,此次成交电量较上次19.98亿千瓦时大幅提高,进一步夯实了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成效,对缓解煤电企业生产经营压力,切实保障全省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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