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榆树的张女士在业务员的推荐下,用自己50万元的积蓄,购买了中国人保旗下的一款分红型的保险产品。当时业务员介绍说,这款产品具有较高的收益回报,可是今年张女士想取钱的时候,却发现当初自己存进的50万元本金,现在只能取回34万元了。
2010年榆树的张阿姨夫妇,在榆树一家银行存钱时,邂逅了一位理财产品的推销员。通过这名王姓推销员的介绍,张阿姨一次购买了50万元的理财产品,将在5年后到期时获得相应的收益。
“头一期存了50万,到期了给我3万块利息,这个王某说取出来你再存五年,保证还像原来的一样”,张阿姨说。
第一次买的理财产品是什么,张阿姨已经记不清了,相关手续也被收回,而这次王姓业务员推荐的是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的名为“人保寿险美好生活年金保险(分红型)”的产品。
据张阿姨说,虽然她不想继续办理了,但拗不过业务员的一再推荐,最终还是签了字。
“一看也挺好,本也没瞎,利息也给了”,张阿姨爱人沈大叔说。
“让我每年存10万的,先拿出合同让我先把名签上,我说我不会写,她说来我告诉你咋写,她按那儿给我写,就这多少年还是终身啊,啥我都不知道,她就给我拿去填写了”,张阿姨说。
“她不识字我也不识字,这合同也不能随便给人看呀,就把这合同给锁起来了”,沈大叔说。
张阿姨说接下来她每年按要求存款10万元,一直是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进行的,然而让她意想不到的是,最近她去取钱时,却出了岔子。
“到期了我去取,工作人员说你这取不出去,只剩34万了,一下子就把我吓坏了,说你这是终身的。我说你当时不是说五年的吗?”,张阿姨尝试联系五年前为她办理业务的王姓业务员。
可他已经失联,记者也尝试与王姓业务员取得联系,但是名片上的电话一直无法接通。
“听说是人保公司不用她了,她已经被辞职了”,沈大叔说。
记者仔细查看了这份保险合同,发现为阿姨办理业务的业务员签名并不是张阿姨提到的王某,而是一名姓黄的业务员。
那么,张阿姨所购买的理财产品究竟属于哪种类型,是否真如阿姨所说缩水了呢?
记者尝试与保险公司的负责人进行了沟通,但没有见到相关的工作人员。
通过张阿姨提供的联系方式,记者电话联系上了一位中国人保负责榆树地区业务的工作人员朱经理。
“她这个是六年前的一本合同,签订时也是阿姨本人签订的,这本合同是五年交费,预计2025年才能拿回本金”,朱经理说。
按照朱经理的解释,张阿姨购买的这份产品是一款分红型的保险产品,现有的现金价值约为34万元,还有将近8万元的分红。但是即便如此,也与张阿姨投入的50万元有一定差距。
而张阿姨如果提前解除合同,其收益将会有一定的损失。
“建议她再等两年,然后把本金拿回来,因为现在她属于提前办理退保,是有损失的”,朱经理说。
按照朱经理的说法,目前王姓业务员已经失联,由于缺乏相应的举证,因此张阿姨要求的全额退保要求,很难满足。
对于合同中为何业务员签名为黄某,朱经理也进行了解释,“两口子都在我们保险公司,她俩都联系不上,他们应该是同一年都离职了”。
现如今,王姓业务员依然无法联系,而对于朱经理的建议,张阿姨表示不能接受,她会继续向保险机构的上级机构进行投诉,积极维权。
对于张阿姨遇到的问题,记者也向律师进行咨询。律师认为:
“如果最终查实确实业务员有一些虚假的宣传,那么这个合同我们是可以解除的,并且给张阿姨造成的损失,都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应的责任。阿姨现在没有办法证明当时保险公司对她进行了错误的宣传,包括她签字地方的提示项目,她都并没有认真的阅读,她就进行了签字,那这个时候,阿姨作为一个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她可能要对自己的签字承担不利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