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财经资讯>重庆天湖置地违法遭罚440万元 非法买卖外汇

重庆天湖置地违法遭罚440万元 非法买卖外汇

重庆天湖置地违法遭罚440万元 非法买卖外汇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外汇行政处罚信息(汉汇检罚〔2021〕3号)显示,重庆天湖置地有限公司非法买卖外汇,国家外汇管理局汉中市中心支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给予重庆天湖置地有限公司警告,并处人民币440.25万元罚款。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私自买卖外汇、变相买卖外汇、倒买倒卖外汇或者非法介绍买卖外汇数额较大的,由外汇管理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下为原文: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西凤华山论剑酒再起纷争,学者称不是金庸题词

上一篇:迪奥分店违法销售不合格T恤衫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