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日讯 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昨日公布的《关于对盛达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盛达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程龙云存在以下行为:一是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二是私下向客户收取相关款项。上述行为反映出公司内部管理失控,合规风控意识缺失,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盛达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网站同日公布的《关于对程龙云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显示,程龙云在担任盛达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程龙云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官网显示,盛达期货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拥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及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易席位,经营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业务。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期货公司应当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期货保证金存管等业务制度和流程,有效隔离不同业务之间的风险,确保客户资产安全和交易安全。
《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期货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对其采取监管谈话、责令改正、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期货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下列执业行为规范:
(一)诚实守信,恪尽职守,促进机构规范运作,维护期货行业声誉;
(二)以专业的技能,谨慎、勤勉尽责地为客户提供服务,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三)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不得作出不当承诺或者保证;
(四)当自身利益或者相关方利益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或者存在潜在利益冲突时,及时向客户进行披露,并且坚持客户合法利益优先的原则;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守法意识,抵制商业贿赂,不得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和不正当交易行为;
(六)不得为迎合客户的不合理要求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七)不得以本人或者他人名义从事期货交易;
(八)协会规定的其他执业行为规范。
《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期货从业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可以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监管措施。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盛达期货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盛达期货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副总经理程龙云存在以下行为:一是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二是私下向客户收取相关款项。上述行为反映出你公司内部管理失控,合规风控意识缺失,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提升合规水平,切实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你公司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1年11月29日
关于对程龙云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程龙云:
经查,你在担任盛达期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存在以下行为:一是以个人名义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从事期货交易,该行为不符合《期货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二是私下向客户收取相关款项,该行为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
根据《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应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你应当于2021年12月31日前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浙江证监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