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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农商行5宗违法被罚149万 未按规报告假币收缴情况

潍坊农商行5宗违法被罚149万 未按规报告假币收缴情况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28日讯 央行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潍银罚字〔2021〕第1号至5号)显示,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超过期限或未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账户开立资料、未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假币收缴相关情况、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共五宗违法行为。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给予其警告,并处149万元罚款。 

  崔瑞文时任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坊子支行副行长,代为履行坊子支行行长职权,对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假币收缴相关情况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给予其警告,处5万元罚款。 

  王学锋时任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峡山支行副行长,代为履行峡山支行行长职权,对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报告假币收缴相关情况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给予其警告,处5万元罚款。 

  郑传伟时任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对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对其处1.75万元罚款。 

  王晓涛时任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城支行副行长,代为履行潍城支行行长职权,对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人民银行潍坊市中心支行对其处4.25万元罚款。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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