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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拉洛斐公司回应称不存在涉嫌传销

上海拉洛斐公司回应称不存在涉嫌传销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6日讯 (记者 徐自立 马先震)近日,有媒体转发关于《上海拉洛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因违反《禁止传销条例》被罚180万元》一文。文章显示,信用中国发布一起行政处罚通知,上海拉洛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拉洛斐公司)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被天津市武清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80万元。

  北青网健康报道称,上海拉洛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简称:拉洛斐)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已然从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撤下,第三方企业查询平台天眼查等也无法查询到拉洛斐公司相关信息。

  但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关键词“WUGAONINGSHENG”仍可以查询到相关行政裁定书。2021年4月29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滨州市滨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WUGAONINGSHENG行政监察(监察)其他行政裁定书》。裁定书显示,拉洛斐公司相关人员被累计冻结人民币39235977.75元,将近4000万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就此事向上海拉洛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致电询问相关情况,一位自称是拉洛斐运营部的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很早的事了,早就结案了,不存在涉嫌传销一事,至于最近的媒体报道,高层的意思是不予理会。

  上海拉洛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9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WU GAO NING SHENG(吴高宁生)担任法人,梁云飞持股99.50%。

  该公司经营范围是: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销售通讯器材、家用电器、五金制品、一类医疗器械、纺织品原料及成品、金属材料、橡胶制品、办公用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乐器、自行车及配件、电瓶车(不含电动三轮车、三轮车)、二轮摩托车、商务用车及九座以上乘用车、汽摩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商务咨询,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食品流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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