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财经资讯>3家惠丰村镇银行共被罚270万 大股东为大兴安岭农商行

3家惠丰村镇银行共被罚270万 大股东为大兴安岭农商行

3家惠丰村镇银行共被罚270万 大股东为大兴安岭农商行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日讯 昨日,银保监会网站披露了海南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7号、9号、10号、12号)。

  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7号显示,临高惠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核实并报告本行主要股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海南监管局对其罚款30万元。

  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9号显示,乐东惠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核实并报告本行主要股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海南监管局对其罚款25万元。

  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10号显示,东方惠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未按要求核实并报告该行主要股东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海南监管局对其罚款30万元。

  琼银保监罚决字〔2022〕12号显示,临高惠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到位;员工行为管理失控;内部控制管理不严;未按规定报送案件风险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海南监管局对其罚款185万元。

  上述三家惠丰村镇银行合计被罚款270万元。公开资料显示,临高惠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东惠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惠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均为大兴安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41.7%、55%、37.7%。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美股周二收跌 安联首席经济顾问:美股下挫尚未触底

上一篇:正荣润江城业主产权车位购买多年 为啥无法办理产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