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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煤矿安全监察处、监察执法二处对榆林市府谷县煤矿开展安全督导检查

为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2月25日《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扎实做好当前矿山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陕西局2月26日视频会议所制定的工作措施,切实做好辖区矿山“两会”期间安全管理工作,煤矿安全监察处、监察执法二处近日对榆林市府谷县煤矿企业开展安全督导检查。


督导组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对府谷县锦盛煤矿开展突击暗查,重点针对其“两会”期间安全管理措施制定和落实、“三大系统”安设运行情况、安全管理费用提取使用情况、井下生产布局等方面内容开展检查,就其未按规定足额提取使用安全费用、三水平未按规定安设“三大系统”两项重大隐患拟做出停产整顿,并予以大额经济处罚的处理。

结合检查情况,督导组向煤矿企业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近期国家矿山安监局、陕西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将“两会”期间的安全管理当做一项政治任务来抓,要抓实、抓细、抓牢。二是定期开展矿井风险研判工作,积极消除整改各类隐患。汇总梳理一段时期以来各级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出的隐患问题,举一反三,制定针对性措施,避免隐患问题屡查屡改屡犯。三是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严格按规定安设“三大系统”,各类传感器、分站、摄像头安设位置、角度要符合要求。“三大系统”是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耳朵”和“眼睛”,要加强日常检查维护,确保“耳聪目明”。四是切实履行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增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观能动性。要内部发力,自主剖析、挖掘深层次、根源性、系统性问题,并加以解决,要彻底摒弃被动迎检、被动整改的安全管理模式。同时要求政府及其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包保制度,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驻矿安监员要盯死看牢,监管部门要指导煤矿企业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并督促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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