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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统筹谋划 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监察顺利开局

      今年是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全面履行非煤矿山安全监察职责的第一年,陕西局结合全省非煤矿山实际情况,统筹谋划、积极部署、深入实践,有效推动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顺利开局起步并取得实效。
      一是站稳“国家监察”站位,确保监察权威性。陕西局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坚持采用以“督政”和“查企”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监督检查地方政府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情况,抽查检查重点区域、重点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查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存在的共同性、突出性和深层次根源问题,向各级地方政府提出加强和改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是建章立制,确保监察规范化。陕西局印发了《关于加强对地方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试行)》《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暂行办法》等制度文件,明确了7种文书模板,有效指导了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规范化开展。
      三是制定监察计划,确保监察有序化。陕西局将全年监督检查市县政府、抽查检查非煤矿山和上级公司计划细化到每个月、每个执法处,制作了《非煤矿山计划分配图》,做到计划明确、一目了然,确保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工作有序开展。
      四是法律、法规汇编成册,确保监察有依据。陕西局梳理汇总了非煤矿山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强制性标准和重要文件,将14项法律法规、16项部门规章、2项国家强制性标准和22份重要文件纳入《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法律选编》;制定了针对监督检查政府监管工作、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和通用的5类《检查清单》,做到对标对表全面实施表格化监察。
      五是提升非煤监察能力,确保监察精准化。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陕西局制定了非煤矿山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和组织专家教授集中讲学、网络课件自主学、集体研讨相互学和矿山现场实践学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活动,全面提升全系统监察人员业务能力,有效提高监察实效性。
      六是分析研判安全风险,确保监察针对性。针对监管力量薄弱、非煤矿山数量多、矿业秩序乱、近年来发生事故的矿山企业和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加大监督检查抽查频次,紧盯采深超800米、单班下井人数超30人的地下矿山、边坡高度超200米的露天矿山和尾矿库“头顶库”等高风险矿山,确保监察取得实效。在全国两会前夕,陕西局超前防范,向重点非煤市、县级政府及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做好安全监管工作的警示提示建议。
      七是不间断开展安全督导,确保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陕西局在全国两会前,对矿山安全生产督导工作专题安排部署,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巍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军昌带队,分4个小组对3个市、13个县(区)级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不间断督导检查,同时延伸抽查检查了41处非煤矿山,发现隐患问题252条,其中涉嫌重大隐患22条。针对重大隐患和安全风险依法采取了现场处置措施,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7次、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1次、停止设备使用9台(套)。对所有的问题隐患进行梳理,制作了《抽查检查问题清单》34份,下达《抽查检查问题移交书》29份,提出处置意见59条,将《问题清单》和《移交书》按照安全监管权限依法移交市、县级政府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要求各地、各监管部门督促整改、依法查处,对涉嫌构成重大隐患的按照《矿山重大隐患调查处理办法》挂牌督办,同时向6个市、县级政府及非煤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提出了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建议,督促各市、县政府落实落细属地监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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