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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风光项目开发建设门槛!

江西省: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风光项目开发建设门槛!

3月18日,江西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2年光伏、风电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指出,江西省能源局分解制定了各设区市“十四五”新能源发展年度最低目标和激励目标,将按经验系数测算各地纳入省级规划库光伏、风电项目规模控制数。各设区市应确保完成年度最低目标、争取完成年度激励目标,并按目标要求储备相应规模的规划库项目。对纳规规模已超过基数又确有新项目纳规需求的,应申请将相等规模的已纳规项目滚动调整出规划项目库,腾出相应空间。

同时,为进一步加快存量项目建设进度,今年江西省能源局将加强在建光伏、风电项目建设进度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组织开展新项目优选工作,建设快、消纳好的设区市可按激励目标基数控制纳入省规划项目规模,其它设区市按最低目标基数控制;项目完工率高的企业在项目优选规模和次序上给予优先支持。

此外,进一步优化新能源发展环境,规范开发建设秩序,不得将配套产业作为光伏风电项目开发建设门槛。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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