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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锐科技集团违法被罚 销售未取得CCC认证麦克风

随锐科技集团违法被罚 销售未取得CCC认证麦克风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29日讯 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海市监处罚〔2022〕3115号)显示,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第二十七条,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3.83万元。 

  具体违法事实为,经查,当事人2021年3月份委托深圳网今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随锐全向麦克风(型号:SR-M23),上述产品在未取得CCC认证的情况下,当事人自2021年3月11日开始在线上销售。中国质量认证中心2022年2月25日认定当事人销售的上述产品符合CCC目录中0801类产品的描述范围。截止到2022年2月11日,当事人共购进上述麦克风30台,销售22台,库存8台。当事人销售上述产品共取得违法所得38285.99元。 

  上述违法行为类型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第二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第六十六条,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5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38285.99元。 

  随锐官网显示,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6年,总部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业务分支覆盖中国31个省市区及港澳台地区,是“智能世界建设与运营商(The Intelligent World Builder & Operator)”。随锐科技集团自成立以来,形成了通信云与人工智能为核心的主营板块业务。目前集团产品覆盖云计算(含通信云和行业管理云)、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平台、边缘计算、信息安全等科技创新领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第二十七条:为了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的,应当经过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0年)》第六十六条:列入目录的产品未经认证,擅自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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