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2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有序推进水电核电重大工程建设。推动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前期工作,建成投产白鹤滩、两河口水电站全部机组,加快推动雅砻江孟底沟、黄河羊曲水电站建设,推进旭龙水电站核准,水电装机达到4.1亿千瓦。建成投运福清6号、红沿河6号、防城港3号和高温气冷堆示范工程等核电机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有序推动新的沿海核电项目核准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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