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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能监局就电力市场监管指引公开征求意见

南方能监局就电力市场监管指引公开征求意见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辖区内电力市场运行监管,维护市场秩序,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编制的配套电力市场监管指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电力市场监管指引包括《电力市场运营业务监管指引》《电力现货市场监测和市场主体异常行为认定指引》《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监管指引》《电力市场主体投资关系和实际控制关系认定指引》《电力市场风险防控监管指引》《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监管指引》。指引分别细化明确了对电力市场运营机构业务中立性和合规性的具体监管要求,电力现货市场监测要求以及对电力现货市场异常行为监测识别、分析认定和分类处理的有关程序,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同一投资主体关系和实际控制关系的认定,以及对市场运营机构和市场主体在防范市场风险工作中的具体要求,市场信息违规披露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根据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尽快印发实施,并依法依规做好电力市场监管,为辖区各省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南方能源监管局电力市场监管系列指引编制说明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加强辖区内电力市场运行监管,维护市场秩序,保障电力市场竞争有序,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结合“三定”职能和南方区域实际,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为基础组织编制了配套电力市场监管系列指引。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起草必要性

细化电力市场监管指引,是落实国家文件精神的必然要求。发改体改〔2022〕118 号提出要完善现代电力市场监管体制。提升对电力市场科学监管能力,加强监测预警,强化电力交易机构和调度机构的运营监控和风险防控责任,做好对电力市场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和评价。通过细化电力市场监管指引,有利于提升电力市场监管科学能力,依法依规履行电力监管职责。

细化电力市场监管指引是通过有力监管手段确保电力市场有效运转的必然要求。根据“三定”方案,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负责监管辖区内电力市场运行,监管电力调度交易,承担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细化电力市场监管指引,有利于加强电力市场监管,规范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更好地保障电力市场有效运转和健康发展。

二、 主要内容

以《南方区域电力市场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为基础共组织编制了 6个监管指引,形成了辖区内电力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说明书”,分别是《电力市场运营业务监管指引》《电力现货市场监测和市场主体异常行为认定指引》《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监管指引》《电力市场主体投资关系和实际控制关系认定指引》《电力市场风险防控监管指引》《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监管指引》;后续将根据监管需要编制相应的监管指引。

1. 电力市场运营业务监管指引。共15条,细化明确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调度机构在业务中立和合规性方面的具体监管要求。

2. 电力现货市场监测和市场主体异常行为认定指引 。共18条,细化明确电力现货市场监测要求以及对电力现货市场异常行为监测识别、分析认定和分类处理的有关程序。

3. 电网企业输配电服务监管指引。共8条,根据电网企业不同职能细化其输配电、竞争性售电业务、计量管理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4. 电力市场主体投资关系和实际控制关系认定指引 。共12条,明确了发电企业、售电公司同一投资主体关系和实际控制关系的认定,为规范开展电力市场份额和关联交易统计管理提供支撑。

5. 电力市场风险防控监管指引。共12条,给出了电力市场风险的定义和分类,明确了市场运营机构和市场主体在防范市场风险工作中的具体要求。

6. 电力市场信息披露监管指引。共11条,明确了市场信息披露的基本要求,以及对违规披露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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