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财经资讯>岱山农商银行违法被罚90万 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购房

岱山农商银行违法被罚90万 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购房

岱山农商银行违法被罚90万 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购房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2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舟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舟银保监罚决字〔2022〕6号)显示,岱山农商银行存在以下违法违规事实:一是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二是贷款管理不审慎,流动资金贷款被挪用于购房;三是员工与客户存在非正常资金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舟山监管分局对岱山农商银行罚款人民币9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午评:指数走势分化创指涨0.1% 中船系板块涨幅居前

上一篇:台州银行衢州分行违法被罚80万 个人信贷资金被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