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和《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工信部原〔2021〕46号)要求,现将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减量置换转型升级项目予以公告,欢迎社会公众进行监督。联系电话:0311-87800210。
备注:春兴钢铁1#120吨转炉总产能120万吨,其中86.25万吨按照1.25:1的比例参与新建电炉项目;其中25万吨按照1:1的比例,参与东华钢铁厂区内部技术改造项目,用于等量置换部分的差额(东华钢铁厂区内部技术改造项目两座转炉建设产能295万吨,退出270万吨,还差25万吨,用春兴钢铁1#120吨转炉的产能按照1:1的比例补齐);还剩余8.75万吨炼钢产能留作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