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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实发展收监管工作函 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一季报

上实发展收监管工作函 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一季报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5日讯 上交所于4月29日向上实发展(600748.SH)下发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就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一季度报告事项提出监管要求,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实发展4月29日晚间发布关于延期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公告,公司原定于2022年4月30日披露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现因公司及主要下属公司所在地上海市疫情情况依然严重,疫情封控严重影响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决算工作及一季报的编制,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公司拟不晚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一季报。在此期间,如疫情影响因素已消除,公司将加快落实相关工作,尽快完成一季报的编制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实发展同日发布的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快报公告显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为100,000.00万元,同比下降37.1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54.79万元,同比下降105.4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143.10万元,同比下降106.57%;总资产为395.48亿元,较年初下降0.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00.14 亿元,较年初下降0.10%。 

  上实发展表示,2022年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7.12%,主要系结转的房地产销售收入减少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105.46%,主要系房地产销售利润减少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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