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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华会计师所被公开谴责 审计斯盛能源年报存13项问题

大华会计师所被公开谴责 审计斯盛能源年报存13项问题

  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9日讯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日前公布的《关于给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情况公示》显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执行的深圳市斯盛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斯盛能源”,832131)2018-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中,存在未审慎评估货币资金的重大错报风险,了解内部控制流于形式,未对公司舞弊行为保持应有的职业怀疑,在内部控制测试、货币资金审计、函证、收入审计、信用减值损失审计、存货监盘、质量复核程序执行不到位,项目经理独立性不足等13项问题,违规事项众多,情节严重。 

  胡进科、申宏波作为2018年年报签字会计师,申宏波、赵君作为2019年年报、2020年年报签字会计师,罗继云作为2018年-2020年年报审计项目现场负责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全国股转公司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申宏波、赵君、胡进科、罗继云予以公开谴责的监管措施。 

  官网显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5年,是国内最具规模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是国内首批获准从事H股上市审计资质的事务所,财政部大型会计师事务所集团化发展试点事务所。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斯盛能源于2015年3月13日在新三板挂牌,主办券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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