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黄通过自如平台租了一个房间,说是入住没几天就被室友投诉了,跟养宠物有关,但小黄有话要说。
这套房子在杭州下沙伊萨卡国际城,一共四个房间。小黄5月3号签的合同,租下了4号房,租期一年,月租金1360元,没有押金,季付。
5月9号,小黄的朋友租下了3号房,月租金1530块钱,押一付三。两个人都养了猫,小黄有两只,她朋友有一只。按合同,未经自如同意,不得在房间内饲养宠物。
“当天过来看房的时候,我们就跟这个管家说了,我们都有猫,我们有三只。那个管家当时也没有说他们的平台不能养猫,看房的过程中,她还积极的帮我们找可以养猫的房子。(记者:你有什么证据能证明她知道你有猫)因为我们似乎5月3号签的约,5月13号才入住的。我5月7号的时候,也发过我的猫的朋友圈,那个管家还在我的朋友圈留言了。”小黄告诉记者。
小黄说,这个白猫是领养的,5月7号她拍了照片发到朋友圈,配文说:“不闹腾的时候还是很可爱的,再闹就给你换家长好了”,自如管家评论“好白一只”。
“我们俩一起来看的房子,而且路上还在讨论这件事情,包括我们也去看了她住的那间房子,她自己也养猫。”小曹说。
两位姑娘说,刚入住三天,1号房的室友就把他们投诉了,核心问题就是猫。
“你把口罩先摘下来,你先闻一下这里的气味呀。合同里写的不能养宠物的,大家都成年人了,一切都按合约办事就好。”室友告诉记者。
室友不接受任何协商,5月28号,自如的刘经理在租客群发通知,要去小黄等人把猫送走,或者自动搬离,如果到5月30号还没有做到,小黄和小曹就会被拉黑并做清退处理,租金和押金也不退。
杭州自如伊萨卡国际城片区刘经理回应称,“您就把那个凭证拿出来,因为那天我们也已经见面说了,我们也知道大概是什么情况。因为我是所属的小区经理,签约的人不是我,是手底下的管家。那个室友投诉的工单是在我这边,我需要去处理。(小黄:那我们的朋友圈就不能当做凭证了吗?)你那个截图,公司已经给她判了二级客诉,客诉的话,就是她在事先不知道这个情况,事后知道你这个情况,也依然没有让你把猫送走,她是违背了我们公司这项权益,所以她是要承担二级客诉。”
一方面,管家在朋友圈下评论,另一方面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在接到客诉后,管家也没表现出惊讶,并帮小黄想办法。小黄认为,这能证明管家事先知情,并不是她们违约。
“最早的话,我们会在6月3号端午节那天去搬,把我们剩余的租金还有我们的押金都退给我们。”小黄说。
小黄通过微信以及平台上的虚拟号联系了管家,始终无人接听。记者把问题反映给刘经理后,他让记者留下了联系方式。
后来,杭州自如品牌公关部的谢经理回复记者,可以给租客无责退租,并给予搬家券,并申请安置到6月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