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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实智能拟定增募资不超7亿元 股价平收

达实智能拟定增募资不超7亿元 股价平收

  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1日讯 达实智能(002421.SZ)昨晚披露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截至今日收盘,达实智能报2.87元,涨幅0.00%。

  达实智能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达实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升级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为21847万元,包含设备投资2185万元、软件投资1787万元、开发费用16496万元、预备费199万元和铺底流动资金1180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900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27.44%,回收期为5.28年(含建设期)。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项目的实施主体为达实智能,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一路达实大厦。截至预案出具日,项目相关备案、环评(如需)等事项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

  达实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总投资额为14289万元,包含设备投资2585万元、软件投资2085万元、开发费用7849万元、预备费233万元及铺底流动资金1537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2000万元。项目税后内部收益率25.59%,回收期为5.74年(含建设期)。项目建设周期为3年。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达实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通过向达实物联网增资的方式,由达实物联网实施。项目实施地点为深圳市高新区南区科技南一路达实大厦。截至预案出具日,项目相关备案、环评(如需)等事项尚未办理完毕,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履行审批或备案程序。

  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总投资额为19373万元,包含设备材料采购17586万元、其他直接费用432万元和项目管理费1355万元。本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8000万元。项目预计实现税后收入22501万元,项目整体毛利率约为22.90%,投资经济效益良好。项目主要为公司根据业主方要求进行轨道交通综合监控系统的建设。项目需取得的立项备案、环评或用地手续均由项目业主方在招标前或项目具体实施前完成,项目实施过程中无需由公司办理项目的立项备案、环评或用地手续等文件。

  本次募集资金中,达实智能拟使用21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占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的30%。公司综合考虑现有资金情况、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缺口、市场融资环境及未来战略规划等因素,确定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规模。补充流动资金也将对“达实AIoT智能物联网管控平台与低碳节能等应用系统”及“达实C3-IoT身份识别与管控平台与智能终端产品”在市场营销推广、解决方案应用等过程中提供支持。

  达实智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公司通过募投项目的实施,不断加大自主创新力度,完善和升级自有产品,加大解决方案中自主产品的比例。项目的成功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市场影响力,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的增长,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推动公司主营业务持续、高速、健康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本次非公开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投资者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同时不超过25000万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核准,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全体股东按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达实智能本次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投资者,采用竞价方式进行,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各自控制的关联方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因此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与前述主体之间的关联交易。截至预案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相关文件中予以披露。

  公司控股股东为达实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刘磅。截至预案出具日,刘磅直接持有公司1.34亿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98%,同时通过达实投资间接控制公司3.10亿股股份,对应公司股权比例为16.15%。刘磅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4.45亿股股份,控制公司股权比例为23.13%。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上限25000万股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21.72亿股,刘磅可控制有表决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0.47%,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持股比例虽有所下降,但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达实智能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批准及核准,以及获得相关批准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审批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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