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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轮股份: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获深交所确认书

金轮股份:控股股东股份协议转让事项获深交所确认书    

金轮股份公告,近日,公司获悉深圳证券交易所已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等对转让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完备性核对,并出具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2022〕第9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2022〕第98号),深交所对股份转让事项予以确认。确认书的有效期为六个月,转让双方需按照确认书载明的转受让股份数量一次性办理过户登记。

2022年3月28日,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南通金轮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安富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富国际”)、公司实际控制人陆挺先生与物产中大元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通实业”)及其一致行动人物产中大(浙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投公司”)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鉴于《股份转让协议》签署后,市场环境等外部情况发生变化,为推动本次股份转让暨公司控制权转让目的的最终达成,各方对交易方案部分内容进行调整,并于2022年5月17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的补充协议》,将交易方案调整为金轮控股及安富国际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合计向元通实业及产投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38,606,513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2.00%。其中,金轮控股向元通实业转让9,818,655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60%),向产投公司转让11,581,954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60%);安富国际向元通实业转让17,205,904股股份(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9.80%),(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股份转让”)。

本次交易完成前,公司控股股东为金轮控股,实际控制人为陆挺先生,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元通实业,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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