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是南部非洲关税同盟的成员。其他成员国有博茨瓦纳、莱索托、纳米比亚和斯威士兰。根据SACU协议,成员国之间的进出口货物互免关税和进口限制。它与马拉维、津巴布韦、匈牙利、莫桑比克、波兰、土耳其和其他国家签署了双边长期贸易协定。南非是关贸总协定成员国,关税分为最惠国税率和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适用于关贸总协定成员国。最惠国税率主要适用于GATT的签约国,但从其签约国进口的大部分商品适用最惠国税率,部分商品适用普通税率,普通税率主要适用于所有未签署最惠国协定的国家的商品。当货物从原产国以外的国家进口时,可以按照原产国进口到南非的关税实施关税税率。目前,南非对140多个国家适用最惠国税率,对40多个国家适用普通税率。大多数关税是从价的,以离岸价格为基础,有些是从量税。例如,食品、饮料、石油、纺织品和其他一些产品都是根据它们的数量或重量来征税的。
南非的税制极其复杂,不同种类的商品有不同的税率。关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关税、进口附加税等。一般来说,奢侈品进口关税较高,生活必需品进口关税较低。1995年5月,南非开始实施为期8年的关税调整计划。根据这一计划,到2002年,南非的纺织品和服装进口关税将从目前的90%逐步降低到40%,汽车进口关税从65%降低到40%,零部件进口税从49%降低到30%。
税率在10% ~ 30%的从价税,大部分很少超过40%,虽然有些税率可能超过100%,主要是为了抵制不正当竞争。钟表关税税率多为10%,服装30%,玩具5% ~ 60%,吹风机8%,收音机25%,电话5%。除了一般关税,有些进口商品还要征收“货物税”,比如某些种类的手表产品(30%)和某些种类的服装(35%)。自1988年以来,南非放松了进口管制和许可,导致进口增加,引起了其国内化工、包装、纸制品、电子机械、家具和纺织等行业的不满。为了平息民怨,维持进出口收支平衡,南非从1988年底开始对许多产品征收进口附加税。进口附加税税率高达60%,例如:手表(7.5% ~ 40%)、玩具(15%)、部分纺织品(7.5% ~ 40%)、服装(7.5% ~ 40%)。此外,南非还有针对外国低价倾销产品的反倾销案。目前,南非还对大多数产品(本地或进口)和服务征收13%的营业税。这种税通常由零售商征收,然后代表最终用户上交。不征收这种税的产品大多是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