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6日讯 今日,凌云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凌云光,股票代码:688400)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收盘,凌云光报34.08元,上涨55.40%,振幅36.80%,成交额19.00亿元,换手率69.80%,总市值153.36亿元。
凌云光是可配置视觉系统、智能视觉装备与核心视觉器件的专业供应商,是我国较早进入机器视觉领域的企业之一。此外,公司从事境外知名品牌的光纤器件与仪器、视觉器件的代理业务。
凌云光控股股东为姚毅,实际控制人为姚毅及其配偶杨艺。姚毅直接持有公司200,237,818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5.62%;姚毅作为宁波凌杰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653,558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0.18%;姚毅作为宁波凌光的有限合伙人间接持有公司196,067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0.05%;姚毅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01,087,444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5.86%。杨艺直接持有公司23,539,767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54%。姚毅和杨艺为夫妻关系,姚毅和杨艺合计控制公司223,777,585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2.16%;姚毅和杨艺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24,627,211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62.40%。同时,姚毅现任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杨艺现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可以在经营管理中实际控制公司。
2022年2月16日,凌云光首发过会。科创板上市委现场问询问题为: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在与清华大学合作获得的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中,发行人及杨艺本人对三个项目的具体作用以及贡献度,获奖项目主要成果与发行人核心技术以及自主业务产品的关系;(2)相关研发成果的归属情况;(3)结合自主产品与代理产品毛利率相差较小的情况,进一步说明发行人是否具有科创属性及行业竞争力。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将收到举报信后自查纠正的增值税退税行为认定为并非基于主观故意的偷逃税行为的依据;(2)结合上述事项以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的规定,说明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是否能够合理保证公司合法合规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本次发行后凌云光的总股数为45,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46,35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其中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为9,00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10,350万股(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0%(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2.33%(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价格为21.93元/股。
凌云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97,370.0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26,975.50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80,528.3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208,054.56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凌云光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比原拟募资多30528.33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58054.56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
2022年6月29日,凌云光披露的招股书显示,公司原拟募资150,000.00万元,分别用于“工业人工智能太湖产业基地”、“工业人工智能算法与软件平台研发项目”、“先进光学与计算成像研发项目”、“科技与发展储备资金”。
凌云光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金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张军锋、李剑平。
凌云光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16,841.67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之前);18,920.94万元(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之后)。其中中金公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为12,815.90万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为14,888.29万元。
保荐机构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跟投获配股票2,735,978股,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初始发行数量的比例为:3.04%(超额配售选择权之前);2.64%(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获配金额为59,999,997.54元,限售期限为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
2022年6月29日,凌云光披露的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1年,凌云光营业收入分别为143,067.41万元、175,549.49万元、243,611.9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43,037.46万元、175,547.72万元、243,591.75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141,946.54万元、193,114.37万元、221,801.10万元,净利润分别为3,906.36万元、13,092.06万元、17,299.6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643.80万元、10,956.93万元、15,315.56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008.66万元、12,411.82万元、-14,138.02万元。
去年,凌云光净利润同比增长32.14%,但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为负值。
2022年1-3月,凌云光实现营业收入52,551.94万元,同比增长26.00%;净利润为-1,607.52万元,上年同期为-2,714.4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753.93万元,上年同期为-2,885.8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692.37万元,去年同期为-8,988.89万元。
公司预计2022年1-6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为11.74亿元至14.35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32%至26.27%;2022年1-6月预计可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0.56亿元至0.72亿元,较去年同期相比,增长率为3.16%至33.50%。
凌云光招股书表示,公司预计2022年上半年收入和净利润增幅收窄,主要原因包括:1)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部分产品的交付存在延迟;2)受国际“缺芯潮”影响,公司部分国外原材料供应出现一定程度紧缺,影响了公司部分产品的生产与交付进度;3)公司持续布局自主业务和面向未来的赛道,大力拓展机器视觉新市场,招聘了较多的研发人员和销售人员,2022年1-6月所支出的研发费用和销售费用增长率预计均高于营业收入增长率。
上述2022年1-6月预计财务数据为公司初步估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凌云光分别于2021年6月23日、2022年2月7日披露2版招股书,这2版招股书中公司同年份财务数据存差异,其中,2018年至2020年归母净利润分别相差81.47万元、88.28万元、210.05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净利润:2021年6月23日招股书分别为6321.64万元、4006.69万元、13321.48万元,2022年2月7日招股书分别为6240.17万元、3906.36万元、13092.06万元;
2018年至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1年6月23日招股书分别为5619.24万元、3812.99万元、13403.41万元,2022年2月7日招股书分别为5537.77万元、3724.71万元、13193.36万元;
2018年至2020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21年6月23日招股书分别为3801.52万元、1732.09万元、11166.98万元,2022年2月7日招股书分别为3720.05万元、1643.80万元、10956.93万元;
此外,上述2版招股书中,凌云光2018年至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资产负债率(母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均存在2个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