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女士是杭州市E类人才,去年年底在中介陪同下,看中了杭州良渚文化村的一套房子,付了15万定金,签了意向协议。现在刘女士后悔了,想退房。她表示定金可以不要,但要投诉万科物业。这是为什么呢?
刘女士:是“贝壳”的中介,2021年12月21号,我们早上8点半抵达了这里,那我要看房嘛,他们就要求说,你要登记个人电话号码和姓名。
刘女士说,当时和中介业务员都进行了登记,然后进入万科白鹭郡柳映坊看房,看了后比较满意。当天上午10点半接到一个电话。
刘女士:他说他是万科物业,二手房买卖交易平台的,他说你要不要在我这里买房子,你现在看的这套房子采光不好,这也不好、那也不好,我这里有更多的房源推荐给你,而且我只收了1个点的中介费。
刘女士介绍,“贝壳”的中介费要两个点,当时听到对方只要一个点,有点动心,就没有买中介推荐的那套房子。后来就跟着万科物业二手房的经纪人去看房,在今年1月份,看中了柳映坊的一套房子。
刘女士:等我要成交的时候,他又跟我说,我们1个点做不下来,必须要做到1.25个点,我们换了新领导,一定要1.25,那我当时也觉得挺喜欢这套房子,那我说那就算了吧,1.25就1.25吧。
1月24号,刘女士签了一份二手房居间转让意向协议,交了15万元定金,以515万的总价买柳映坊一套177平方左右的房子。中介是朴邻,也就是万科物业二手房交易平台,中介费是64375元。最近,刘女士后悔了。
刘女士:我们是无房家庭,还是人才,我这边还有机会去摇新房,所以我就不想要这套二手房了,现在的问题就是他要求我,必须买家付全额的定金15万,我说可以,不要就不要了,确实是我违约,他说你必须要支付我全额的中介费,我才同意你违约。
协议的违约条款中约定,如果刘女士违约,支付的定金不予返还,而且应向中介支付定金金额的50%作为居间服务费,如果定金金额的50%超过中介佣金,按中介佣金收取,按照这一条款,除了15万元定金不退外,刘女士还得支付64375元给朴邻。
刘女士:我要投诉万科物业(为什么投诉万科物业)因为它把我的信息给泄露掉了,用于他们自己的二手房交易平台,出于牟利的目的(你确定是它泄露的吗)确定, 一定及肯定,因为我早上8点半到这里,10点半我就接到了他们的电话。
万科物业杭州良渚文化村白鹭郡服务中心 负责人:任何进出小区的外来人员,都要登记的(那登记之后是做什么用呢)就是记录来访人员啊。
万科物业工作人员介绍,外来人员进入小区登记的信息,只是记录来访人员,并不会做其它用途,他找出了当天那张房产中介进入柳映坊小区的申请表,中介公司名称是德佑,经纪人小宋在上面填写了身份证号码和准备带看的房源。
万科物业杭州良渚文化村白鹭郡服务中心 负责人:德佑的嘛(刘女士:对)(记者:德佑是贝壳下面的吗)(刘女士:对)您是姓宋吗,不是吧(刘女士:应该是我们的中介)。
中介带看申请表上,并没有留刘女士的个人信息。但是刘女士确定当时把信息留给万科物业了。
刘女士:物业的登记本上有姓名、电话、身份证号码(你都写了)都写了。
万科物业的负责人表示,由于时间比较久,去年年底的登记本一时无法找出来。
刘女士介绍, 当天上午8点半在万科-白鹭郡柳映坊的门岗登记了信息,两个小时后就接到了万科物业二手房交易平台经纪人打来的电话。她认为,物业涉嫌把自己的信息泄露给了中介,用于牟利。她当场联系了万科物业二手房的那位经纪人。
刘女士:2021年12月21号早上10点半,你给我打的第一通电话,你是怎么得到我的联系方式。
万科物业二手房经纪人 赵某某:我们按照杭州物业管理条例,我们万科物业也有自己的,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或者外边客户进入园区,贴了有一个须知的,就是外部人员进入或者哪怕是其它中介进入,是需要我们万科物业的 资产管家或者生活管家陪同进入的,当时您登记完以后,我们安全人员说,这边有客户看房需要陪同,我们就过去 当时您这边已经进去了,并不在门岗,我们当时就打你的电话跟您核实,然后你说你已经在看房了,然后我就跟您推荐,我说我们万科,也有房产经纪服务业务。
刘女士表示,经纪人的说法证实了她的猜测,当时对方就是从门岗登记本上获得了自己的联系方式等信息。
刘女士:我给的是万科物业的管家,给的不是你中介,为什么管家要把我的联系方式给到中介呢。
万科物业二手房经纪人 赵某某:我们现在是万科物业的资产管家(刘女士:所以你们又是中介平台又是物业,又是中介)这个我不知道您怎么理解,反正我自己都不知道,我自己怎么理解(记者:我是1818黄金眼的记者)你好(换句话说, 这个女士在门岗留的号码其实就是留给你们)也不是说留给我们的,我们,那您这样吧,您如果说是新闻媒体,那我们公司有这样的规定,我不能回答您的问题。
万科良渚文化村白鹭郡分为南北两个区,每个区都各有一家朴邻 万科物业二手房专营店。刘女士介绍,当时就是在北区的这家门店签约的,赶过去一问,那位经纪人赵某某就是北店的店长。
朴邻 万科物业二手房专营店白鹭郡北店 赵店长:我不接受任何采访,请跟我们新闻发言人谈。
刘女士:它(万科物业)相当于泄露我的信息,用我的信息用于中介买卖,这个中介费就不应该成立(那定金呢)定金我可以出给相应的房东,但是万科物业要酌情对我进行赔偿。
之后,万科物业新闻发言人给记者发来了书面回复,内容是“该事根据朴邻公司回复,该客户投诉原因为个人原因毁约,与经纪方产生佣金纠纷,朴邻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也正在积极协调处理。去年底,该客户到小区入园看房,朴邻的资产管家在征得客户同意后,进行带看服务及后续合作。对于客户提出的质疑,是因为朴邻属于物业二手房专营店,资产管家作为小区住户的服务者,对于小区房屋和住户会更深入了解,同时也是保障小区的秩序和业主房屋资产的安全。但是在协同看房过程中,可能存在信息确认上的瑕疵,导致客户的质疑,后续朴邻会加强服务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以及加强完善对于客户管理的措施,以提高客户的入园体验。”
后来刘女士反馈,万科物业已经答应,不再向她收取6万多的中介费用,解除协议,但15万的定金不予退还,要支付给房东。她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