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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能集团做好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工作

 浙能集团作为第二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承储企业,承担国家煤炭储备任务40万吨,自从2012年5月份接受任务以来,根据国家相关要求,浙能集团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储备基地建设与管理,努力做好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工作。


一、切实落实储备责任。浙能集团切实履行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职责,各分公司将储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运营企业和有关部门,并专人负责,加强储备点现场管理,确保储备工作落实、开展。

  二、建立健全储备制度。2012年,浙能集团对《生产经营计划管理办法》进行修改,明确下属浙能富兴燃料公司在舟山六横煤炭中转码头库存不低于70万吨,建立应急响应机制,从制度上保障国家煤炭应急储备任务完成。

  三、优化煤炭转运流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先进先出,以进顶出”原则,优化应急储备周转能力,降低煤炭热值损伤和场损。同时开展煤炭热损、场损研究,并列入集团今年科技项目。

  四、降低煤炭采购成本。浙能集团利用舟山港六横煤炭中转码头可靠泊15万吨级进口散货船的优势,在进口煤价低点加大进口煤采购力度,完成国家煤炭应急储备任务。

  五、加大堆场技改投入。2012年,加大舟山港六横煤炭中转码头堆场防风抑尘网的建设和堆场喷淋系统的改造工作,完成投资5000多万元,有效地降低了堆场扬尘对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并增加投资,加大煤场沉降治理力度,确保运行安全。

  六、强化储备场地管理。舟山港六横煤炭中转码头建立堆场巡回检查制度,加强堆场消防力量,巡回检查和记录煤剁温度,加快出运高温煤垛,并采取挖、堆、压等措施,防止煤炭自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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