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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燃煤单位排查 严控煤炭含硫量

 马上进入供热季,记者昨天从市环保局获悉,我市每一批次进青煤炭含硫量有严格控制,必须小于0.6%,燃煤企业对采购的煤炭实施申报,环保部门将对煤炭的质量实施分析,并采集抽样监测。环保部门将通过一系列举措,有效遏制雾霾天气加重趋势。

  为控制我市冬季大气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市环保局出台今冬控制大气污染方案,确保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改善,有效遏制雾霾天气加重趋势。方案中提出,环保部门将检查督促辖区燃煤企业严格执行排污申报制度,对采购的每一批次煤炭必须及时申报,根据申报进煤情况,组织采样监测。执法人员采集的燃煤样品,由监测中心站负责燃煤含硫量的测定。对达不到规定标准的煤炭,已燃用的要对相应企业进行立案处罚,未燃用的要责令企业采取配置低硫煤和添加固硫剂等措施后方可燃用。

  后天起至明年4月15日期间,环保部门将重点对全市燃煤单位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是否完善,燃煤含硫量是否达标,脱硫剂是否配备足量,在线监测设施是否完好,杜绝脱硫设施不正常启运和锅炉冒黑烟现象的发生。环保部门将严查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染物超标、超总量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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