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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七天内两起煤矿事故:矿难“说清楚”制实施

   昨日,贵州省政府召开煤矿说明会议,毕节市政府、黔西县委、金沙县委相关负责人对“10·25”和“11·02”两起煤矿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等进行说明。这是贵州推行煤矿事故“说清楚”制度的第一次具体实施。
  
  七天之内,毕节市连续发生两起煤矿较大事故,造成8名矿工死亡,3人下落不明。在昨日的会议上,相关负责人分别就两起煤矿事故的原因进行说明。
  
  据初步调查,10·25毕节市黔西县新益煤矿顶板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贵州鑫悦煤炭有限公司收购新益煤矿后,未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未能掌握该矿急倾斜煤层顶板活动规律就盲目组织作业,并在现场回收支柱时无安全退路违章作业,造成采面顶板整体垮落。11·02金沙县黄水坝煤矿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原因是该矿在掘进中多次出现动力现象和突出的情况下,故意隐瞒突出危险,没有停止掘进,也未采取防突措施,违法蛮干,此外,该矿弄虚作假,人为造成瓦斯监控探头不能有效检测炮后瓦斯浓度。
  
  据通报,事故发生后,黄水坝煤矿和新益煤矿已被立即责令停产,并列为被对象。同时,针对“10·25”事故,金兰镇分管副镇长、县工能局分管副局长、县煤安局局长停职检查。针对“11·2”事故,禹谟镇镇长予以免职;分管副县长、安监局局长和工能局局长停职检查。
  
  目前,两起事故还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处理。对这两起煤矿事故的有关责任人,待事故调查结束后,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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