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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钢新版《安全生产事故问责管理办法》出台在即

  “感受了一回模拟新版《安全生产事故问责管理办法》,我们管理者要出汗了,显然这是落实‘一岗双责’的一个明确信号。”这是宝钢二级单位一位管理者在10月22日召开的宝钢安全生产委员会(扩大)会议上的一番话。会议传递出这样一个信息:新版《安全生产事故问责管理办法》在“动真格”上更进一步,各级管理者必须负起安全管理责任,要敢管、会管、管到位,否则,将会为辖区内的安全生产事故而被更严厉地问责。刘国胜、何文波、赵昆、刘占英、伏中哲、戴志浩、周竹平、赵周礼等领导出席会议。集团公司总经理何文波主持会议。

  集团公司安监部报告了今年三季度及今年以来的安全生产情况,部署了下阶段安全重点工作,并对新版《安全生产事故问责管理办法》作了说明。与原《办法》相比,新版《办法》修改了问责标准,修改了原《办法》中操作性不强的问责条款,对(瞒报、谎报、干扰事故调查等)问责做了具体规定。会上,各单位还就《关于优化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进行了讨论,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上,集团公司领导指出,当前正处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关键时刻,要用好的作风保证安全生产,把“四风”问题的突出表现与安全生产紧密联系起来,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民体现在安全生产上就是对职工群众要有真感情,务实就是不能光说不做,要知行合一,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新版《安全生产事故问责管理办法》是集团公司落实教育实践活动具体要求、边学边查边改的一项举措,必须严格执行,并在执行过程中不断补充、修改、完善。安全管理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各级管理者要加强安全管理专业训练,提升专业素养,要会管安全。要在安全文化建设上下功夫,既要追究安全管理责任,同时要改进安全检查、班组安全学习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方法,要让员工乐于接受,引导员工把安全生产变成自己的事,创造条件让员工积极主动去发现问题、改进问题,让他们有成就感。要相信,广大员工有这样的意愿,具备这样的素质,管理者要把他们这种能量激发出来。

  在谈到具体安全工作时,集团公司领导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安全管理现状,认真落实下阶段安全重点工作。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的工作要求不变,控制安全事故、提升安全管理体系能力的目标不变。下阶段尤其要重视生产过程中异常作业、高危检修项目、系统年修项目以及师徒结对工作等的落实。提高严格安全管理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具体落实到项目、到班组、到岗位、到协力队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关于优化和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在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安全基础管理、严肃问责和协力管理等方面有所作为,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扭转安全生产的被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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