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财经资讯>中国银行宁波分行被罚 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中国银行宁波分行被罚 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中国银行宁波分行被罚 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19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甬外管罚〔2022〕27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第(一)项,国家外汇管理局宁波市分局对其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2号)第四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机构可以处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表等资料的;  

  (三)未按照规定提交有效单证或者提交的单证不真实的;  

  (四)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的;  

  (五)违反外汇登记管理规定的;  

  (六)拒绝、阻碍外汇管理机关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或者调查的。  

  以下为原文: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王泳任九泰基金副总经理

上一篇:徐亦达离任湘财创新成长一年持有期混合 年内跌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