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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隆新能终止创业板IPO 保荐机构为中天国富证券

科隆新能终止创业板IPO 保荐机构为中天国富证券

  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22日讯 据深交所官网消息,深交所决定终止对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隆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 

  

  

  2022年7月11日,科隆新能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向深交所提交了《关于撤回河南科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第六十七条的有关规定,深交所决定终止对科隆新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审核。 

  科隆新能主要从事电池正极材料及电池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科隆集团持有科隆新能185,538,705股股份,占发行前股本总额的43.66%,为公科隆新能的控股股东。程清丰直接持有科隆新能3.45%的股份,通过科隆集团控制科隆新能43.66%的股份,程清丰实际控制科隆新能47.11%的股份,报告期内程清丰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程迪直接持有科隆新能4.24%的股份,通过瑞锂投资控制科隆新能1.06%的股份,报告期内程迪一直担任公司总经理。程清丰与程迪系父子关系,二人合计控制公司52.41%的股份,因此,程清丰、程迪为科隆新能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科隆新能原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106,244,675股(含106,244,675股,不含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且不低于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10%。公司原拟募集资金61,300.00万元,分别用于年产1.2万吨高性能动力电池三元前驱体建设项目、年产4,000吨高性能动力电池三元正极材料建设项目、高性能动力电池正极材料研发中心项目。 

  

  

  科隆新能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章敬富、钟亚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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