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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等各类不合理要求或条件作为项目开发建设门槛

国家能源局: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等各类不合理要求或条件作为项目开发建设门槛

根据光伏行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为规范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促进光伏行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我局组织起草了《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于2021年11月26日至12月25日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方反馈的意见情况,我局经认真研究吸收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9月5日至9月11日。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反馈至我局(新能源司)。

联系方式:010-81929526,010-81929525(传真)

电子邮箱:lin_c_xnys@163.com

附件: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二次征求意见稿)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

2022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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