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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又有两处煤矿因事故被责令停产整顿

山西又有两处煤矿因事故被责令停产整顿

9月21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责令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停产整顿。


据悉,9月20日,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的通知》(晋政办发〔2012〕34号),责令山西楼俊集团泰业煤业有限公司,从即日起继续按规定进行整顿。


9月19日,山西焦煤集团所属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死亡1人的安全事故。同样依据上述34号文件责令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从即日起停止生产按规定进行整顿。并撤销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蒲县万家庄煤业有限公司二级标准化等级。


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要求两家煤矿所在的临汾市和吕梁市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落实相关要求,并派驻2名以上人员现场盯守,负责监督该矿进行整顿,整顿期间严禁其从事井下采掘作业。


据了解,泰业煤业是山西晋柳能源有限公司所属的山西楼俊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兼并重组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2020年11月22日通过竣工验收。


蒲县万家庄煤业为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控股60%、山西恒富煤化集团占股40%的国有重点煤矿,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


值得注意的是,关于泰业煤业的停产整顿通知中所提的“继续停产整顿”,也就是说改煤矿稍早之前就已经被责令停产整顿了,事故发生时可能仍然处于停产状态。


通知明确,要加强停产整顿期间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整顿结束后,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煤矿复产复建验收基本条件(试行)的通知》(晋安办发〔2019〕10号)的规定组织复产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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