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煤炭网

我的煤炭网>新闻>安全生产>油库防火防爆措施预评价——消防设计(4)

油库防火防爆措施预评价——消防设计(4)

油库防火防爆措施预评价——消防设计(4) 《初步设计》指出,本工程消防设计包括水消防系统、泡沫消防系统、移动式灭火器等。根据全厂各建(构)筑物的建筑面积及火灾危险等级配备相应的手提式和移动式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用以扑救小型初始火灾,并在储罐区、装桶间及桶库、汽车装车栈台、铁路装卸栈桥等操作区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毯。

主要消防设备为泡沫贮罐及压力式比例混合器一台。消防给水系统包括消防电泵1台、消防柴油泵1台、稳压泵2台(一用一备)、主管网压力监测及联锁装置、控制和报警系统等。消防泵组有2根出水管接入消防主管网,消防泵的启停除手动操作外,还可由压力开关和PLC控制系统自动控制。

消防水给水管网采用高压制,环状管网,供泡沫站及厂区内消火栓用水。罐区周围设置消防水炮,间距不超过60m,每相邻两个切断阀之间的消防水用水点不超过5个。

综合楼内各层均设置室内消火栓,并在室内消火栓管道上设减压措施,使消火栓口压力低于0.5MPa,便于操作。

该油库区的消防,可以借助该市消防队,消防行程时间约10分钟。

以上《初步设计》,均符合《常规》有关要求。

但是,

需要补充防火措施如下:

1)各装置区内的消防水炮、消火栓、固定消防喷淋系统等固定式消防设备,庆采取防冻措施。

2)各装置区内的地下式消火栓应设有明显标志牌。

3)根据《库规》第9.5.3条规定,成品油罐区每400m2应配备1具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但每个油罐不宜超过3具;铁路装卸栈桥应沿栈桥每12m处上下分别设置一个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汽车装车栈台每个车位应配备1具8kg手提式干粉灭火器。

宋元宁 赵艳玲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互联网媒体、机构或其他网站的信息转载以及网友自行发布,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本网所有信息仅供参考,不做交易和服务的根据。本网内容如有侵权或其它问题请及时告之,本网将及时修改或删除。凡以任何方式登录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下一篇:油库防火防爆措施预评价——其它措施(9)

上一篇:油站安全人命关天——郑州个体加油站爆炸案的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