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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火灾中气、液态介质金属容器的爆炸危险性——结论与讨论(3)

探索石油化工生产装置火灾中气、液态介质金属容器的爆炸危险性——结论与讨论(3) 在火灾的特定环境中,无论是金属容器还是内盛的气态、液态介质都可能因为强热辐射的作用而产生异常变化,这些变化最可能直接导致物理性爆炸,致使容器破裂、碎片飞散以及介质喷溅,如果介质是易燃、可燃物质,还会因为气体喷出产生静电放电现象或由于金属碎片撞击作用而导致释放能量更大的化学性爆炸与燃烧。据介绍,钢结构、钢储罐的一般抗烧能力约在8min左右,因此,在火场上处置火灾事故时一定要抓住有利时机,果断采取降温、转移、遮盖和在冷却的前期下保持稳定燃烧等措施,防止容器破裂与蒸气爆炸的发生,并注意观察金属容器出现的各类征兆,如变形、密封失效、安全装置启动、发出异常声响等。对盛有可燃介质的容器,如果冷却不及时或现场人员、装备、供水强度等条件无力对其实行冷却处理,则应从人员安全角度考虑,及时撤出危险区域。

此外,在扑救熔融状态的高温液体物持时,也应注意防止发生接触型蒸气爆炸事故。

(段志阳 刘永宏 强海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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